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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0年春节期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0-01-21

各乡镇(区、办)、县直各相关部门:

根据国家和省、市通知要求,现将永清县《关于2020年春节期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迅速部署,确保宣传教育活动声势大、效果好,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请各乡镇(区、办)、县直各相关部门将宣传活动方案、工作报告、宣传图片视频等于210日前报送县处非办。联系电话:6680272 ,邮箱:yqjr1980@163.com  

永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119

关于2020年春节期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

教育活动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春节期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推动做好常态化宣传,加强非法集资源头治理,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202012月份春节期间组织开展全县范围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重要意义

    宣传教育工作是防范非法集资的治本之策,必须高度重视,常抓不懈。各乡镇(区、办)、各相关部门要深刻认识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任务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把本次宣传活动作为全年常态化宣传的重要节点,加强组织部署。结合春节期间“万家团聚、万众返乡”的节日特色及本地本部门实际,因地制宜制定宣传教育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增强工作合力,切实把此次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做细做实,提高宣传教育针对性和有效性。通过持续、深入、有效的宣传,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金融知识水平和风险识别能力,引导群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平安祥和欢度新年。

二、时间安排

20201月至2

三、工作重点

    (一)把握重点内容大力宣传打击处置非法集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参与非法集资法律不保护、政府不代偿,责任自负、风险自担”。宣传普及与非法集资相关的金融知识,向广大群众介绍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提高社会公众的识别能力。宣传非法集资举报奖励政策、举报途径,积极发动群众参与举报。

    (二)把握重点领域针对以投资理财、各类涉农合作组织、网络借贷、电子商务、养老保健、私募众筹、区块链、房地产等名义开展的非法集资行为,及时揭示手法、提示风险。通过宣传近年来查处的重点领域典型非法集资案件,以案说法,揭露犯罪分子的惯用伎俩,揭示非法集资的欺骗性、风险性、危害性,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积极支持打击非法集资。

    (三)把握重点区域针对春节期间人员聚集流功特点,采用显示屏播放公益广告片、喇叭广播防范知识、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册等方式,加大车站机场、商场超市、晚会庙会等区域宣传力度。高度重视农村地区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针对农村地区非法集资形式、特点、传播途径等,切实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充分利用社区、金融机构及沿街商铺LED电子显示屏幕,公共交通移动媒介滚动播放公益广告片和标语。

    (四)把握重点人群。利用春节万家团圆的有利时机,呼吁子女多关心、关爱父母,普及防骗知识,防止老年人上当受骗。发动社区村委、楼长网格员等力量,重点针对老年群体、返家青年学生、农民工等群体开展针对性宣传。对非法集资犯罪重点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加大有关法律、法规宣传,使之充分认识组织、协助非法集资需承担的法律后果。

    (五)把握方式方法。结合春节期间习俗特点,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使宣传内容和形式更加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在营造喜庆祥和温馨节日氛围的同时,推进防范涉非涉稳风险宣传深入人心。在充分利用好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户外宣传栏等传统宣传媒介的基础上,广泛利用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QQ群、微信群等新媒体、自媒体开展宣传。

    四、任务分工

    (一)各乡镇(区、办)负责组织开展辖内的集中宣传活动,起草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做实活动任务分工,充分发挥协调调度作用,推动各所站、村街(社区)落实宣传责任,确保宣传工作“七进”到位(进机关、进企业、进网点、进学校、进社区、进村组、进家庭),组织对本辖区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的督查,及时总结宣传教育的好经验好做法。

    (二)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安排部署相关领域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

    县人行、银监办要就行业内的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做出具体安排部署,指导金融机构利用营业网点开展非法集资宣传,加强金融知识宣讲,利用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在农村地区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县委宣传部要组织县内各新闻媒体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营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的舆论氛围,强化媒体自律责任,加强广告监测和检查,封堵涉嫌非法集资的资讯信息。

    县市场监管局要注重涉嫌非法集资广告活动的清理排查,建立常态化的广告发布审核、检测、检查机制,清理网络、电视、报纸、户外大屏、公共交通、出租车等涉及非法集资、民间借贷的非法广告,有效遏制非法集资广告发布与传播;开展投资(咨询)类公司清理整顿活动,对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查处。

    县农业农村局、供销社就行业内的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侍教育活动做出具体安排部署,对负责指导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系统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和规范整治,推动整个行业合规运作、健康发展。对检查出涉嫌非法集资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及时移交公安部门查处。

    县发改局、住建局分别组织开展股权投资、创业投资、房地产、商场超市等行业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和风险排查活动,对检查出涉嫌非法集资的问题,及时移交公安部门查处。

    县民政局、教体局、资规局、卫健局分别组织开展社会团体、养老领域、教育系统、国土领域、卫生领域等行业的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和风险排查活动,对检查出涉嫌非法集资的问题,及时移交公安部门查处。

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发挥法律专业优势,组织集中宣传非法集资典型案例,开展法律政策解读与咨询活动,贴近群众,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县交通局负责利用公共服务交通LED显示屏液动播放非法集资宣传口号。

    其他成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就行业内的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做出具体安排部署。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创新。各乡镇(区、办)、各相关部门要落实宣传队伍,充分发挥社区、村组工作人员力量,运用通俗生动、形象易懂的群众语言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宣传。拓展宣传渠道,宣传方式“线上线下”相结合,形成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宣传网络,切实扩大宣传工作的覆盖面,做到无死角、全覆盖。

    (二)健全长效机制。各乡镇(区、办)、各相关部门要把开展好春节期间宣传教育活动作为健全完善常态化宣传教育机制的重要内容和有为抓手,谋划做好全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把宣传教育作为贯穿全年的重点处非工作来抓,强化日常宣传、持续宣传,推进宣传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三)认真总结报送各乡镇(区、办)、各相关部门要归纳总结本辖区、本领域针对性强、社会效果好的宣传经验做法,在活动期间及时向县处非办报送宣传动态、经验做法。各乡镇(区、办)、各相关部门至少报送1篇稿件。县处非办将择优整理后报送市处非办,并在“廊坊市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微信公众号编发。

    附:非法集资宣传广告片。

    宣传广告片下载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ta7HKhc54R1nVWTtnESG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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