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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政策解读

发表日期:2016-12-16

     一、起草的必要性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是为了进一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强化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完善工作制度,统一工作标准,严格监督问责,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实施、社会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常态化工作机制。2016年4月11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当前,虽然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但面临的各类致险因素不断增加,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仍然存在,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

二、起草依据

   《永清县关于建立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是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冀政办字[2016]52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的。

三、主要内容

我县《意见》是依据省《意见》有关内容,同时结合我县安全生产实际制定的,主要分为四个部分:一是总体要求;二是重点任务;三是重点行业、领域部门职责;四是工作机制。在内容上结合我县实际删除了矿山部分打非治违内容。 

相关政策文件:永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