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清县豪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资质延续、变更结果的公告
发表日期:2018-01-05
“永清县豪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向我局提出办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延续、变更的申请。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48号)、《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河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规定》(省政府〔2004〕第3号)的有关规定,本局对上述企业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确认符合相应资质条件、标准,决定准予上述企业资质延续、变更申请。
现予公告。
附件:准予延续、变更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汇总表
永清县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17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