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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加快培育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

发表日期:2022-07-21

(记者赵晓慧)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培育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到2023年,培育上市企业8至10家。全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到300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到3500家,“领跑者”企业研发投入占比达到3%;到2025年,上市企业达到30至50家。全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到500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到5000家,“领跑者”企业研发投入占比达到3.5%。

  方案明确,要重点实施企业上市行动、科技赋能行动、产业升级行动、强链补链行动、金融助力行动、冀有特色行动等六大行动,培育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

  企业上市行动。锁定培育目标,针对上海、深圳、北京证券交易所不同板块上市条件,组织对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头部企业调研摸底,分行业、分层次、分梯队,遴选500家有上市意愿的企业纳入上市培育库,实施重点培育。精准培训辅导,组织专业团队,采取入企服务、典型引路、“把脉开方”等方式,逐市、县对入库企业开展上市培育与资本运作专题培训。规范股改提升,引导企业加强与股权投资机构合作,推动入库企业开展股份制改造,每年推动50家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

  科技赋能行动。强化创新主体培育,实施科技型“领跑者”企业梯度培育,每年新培育集群创新型中小企业5000家、高新技术企业100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500家,打造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实施“专利护航”行动,每年新增发明专利1000件。提升技术装备水平,每年筛选一批技术含量高、示范带动强、市场前景好、投资强度大的项目,按照有效投资的10%给予资金支持。

  产业升级行动。推动企业“智改数转”,加快智能化改造,围绕电子信息、汽车及零部件等基础较好的县域特色产业集群,推动“领跑者”企业开展集成应用创新,分行业分领域推广应用智能制造标准,加快形成“集群行业标杆”,到2023年建成省级智能制造标杆企业10家,到2025年建成20家。推进数字化转型,加快个性化定制、智能化生产、数字化管理等新模式应用,打造一批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到2023年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达76%,经营管理数字化普及率超过78%;到2025年,分别达到78%、80%。推动“领跑者”企业上云上平台,提升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应用能力,提高生产经营水平。

  强链补链行动。搭建供需对接平台,定期发布“领跑者”企业产品供需信息。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每年组织县域特色产业集群举办100场跨区域、上下游产需对接活动。鼓励和支持“领跑者”企业建设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产业技术研究院等融通载体,促进集群企业协同创新、协作配套。强化集群服务支撑,建设一批“工业诊所”,聘用一批“工业大夫”,开展特色化工业诊断服务,在集群内转化落地一批科研成果。到2023年,诊断服务覆盖率达到100%。构建集群产业生态,组建以“领跑者”企业为“盟主”,由集群企业、协会商会、高校、科研院所等组成的县域特色产业集群联盟,带动集群企业在产业链、创新链、供应链上深度融合。

  金融助力行动。创新金融产品,推动“领跑者”企业信用信息共享互认,鼓励金融机构面向“领跑者”企业开发无担保、无抵押信用贷款产品,开展金融支持“领跑者”企业专项行动,制定个性化服务方案。发挥基金引导作用,组织河北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等各类产业投资基金与“领跑者”企业建立“政府、基金、企业”高效合作模式,定期召开对接会,投早投小投长期;鼓励各地以基金为纽带,推广“投资+招引”“融资+融智”等模式,支持“领跑者”企业做大做强。

  冀有特色行动。加强质量管理,引导“领跑者”企业实践先进质量管理经验,培育一批省工业企业质量标杆;发挥企业主体责任,加快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强化标准引领,开展标准体系培优工作,每年新增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40项;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每年培育企业标准“领跑者”3个。推广工业设计应用,提升设计创新能力和发展水平;支持企业建设工业设计中心,提高设计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战略地位;每年工业设计赋能新产品100项。打造特色品牌,实施产品、企业、区域品牌“三位一体”的品牌战略,每年选择100家品牌价值高、创新能力强的企业开展品牌提升,对首次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企业奖励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