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三次会议+关于召开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决定
发表日期:2024-01-15
1月13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三次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通过了《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讨论通过了《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县十七届人大法制委员会等4个专门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永清县2023年县本级预算及县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县本级预算及县总预算(草案)的报告(草案)》、《县政府关于永清县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草案)》、《永清县人民政府2023年工作报告(草案)》、《2023年永清县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及2024年永清县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形成情况的报告(草案)》、《永清县人民法院2023年工作报告(草案)》、《永清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工作报告(草案)》,会议通过了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相关事宜。
就大会组织工作,会议要求,要坚持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要坚持高质量办会,充分发扬民主;要坚持结果导向,强化责任担当;要坚持严实作风,营造良好氛围。
就财政工作,会议要求,要培育财源,多方挖潜增收入;要坚持过紧日子,进一步加强预决算管理;要全面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不断完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严控债务风险。
永清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召开永清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永清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永清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永清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月21日至23日在永清县城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永清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议县政府关于永清县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
三、审议县政府关于永清县2023年县本级预算及全县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县本级预算及全县总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四、审议2023年永清县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及2024年永清县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形成情况的报告(书面);
表决2024年永清县民生实事项目;
五、听取和审议永清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永清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永清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八、补选永清县人大常委会委员。
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会议召开时间,授权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