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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县公安局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工作

发表日期:2018-01-30

在新春佳节即将到来之际,为进一步加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减少环境污染,严防爆炸事故发生,永清县公安局按照《全市烟花爆竹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结合县域实际,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永清县政府出台了《永清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该通告对禁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及燃放要求等做了明确规定。县公安局通过在辖区内主要道路路口、人员密集等场所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材料、利用电视台播放、张贴标语等多种形式,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宣传活动,让百姓们充分了解到燃放、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危险性,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活动开展以来,已发放通告10000份,摆放展板200块,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此次活动向全县群众宣传了烟花爆竹禁放的重要意义,倡导居民自觉遵守相关规定,积极创造安全清新的生活环境。与此同时,该局加大对烟花爆竹案件的打击力度,共出动警力300余人(次),警车80余辆(次),查处烟花爆竹行政案件5起,处理人员6人,共收缴烟花141箱,爆竹102100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