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开展履职践诺 创建模范机关

永清县人民法院 “履职践诺”承诺内容

发表日期:2023-04-28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委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整治的实施方案和县直窗口单位和重点行业开展“履职践诺”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持续纠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全面推进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和工作能力建设,圆满完成2023年度工作目标,向社会郑重承诺如下:
      一、接待群众做到“四心”:接待热心、询问细心、听话耐心、处理诚心。
      二、诉讼服务流程做到“三化”,即:
      诉前化解规范化:为全面推广诉前多元化解工作,严格遵循自愿原则并限定合理期限,提高在线解纷能力,方便人民群众足不出户在线调处纠纷。对于调解成功的案件,通过司法确认赋予强制执行力,实现化解纠纷“零”成本。对于现场立案的案件,立案庭收到案卷材料,及时流转到法官手里。对于网上立案,工作人员应在7天内审核完毕并确认受理案件法官,方便法官开展调解息诉工作。
      流程节点透明化:能够当场立案的全部当场立案,最大限度缩短立案审查周期,规范案件移送、流转程序和时长,加强节点管控,逐步实现案件流转全流程公开。
      立案服务标准化:认真落实上级法院工作部署,统一全省法院立案受理、诉讼费用收取的业务流程和服务标准,让人民群众在永清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享受优质便捷的服务。
      三、服务营商做到“一站式”:搭建助企司法帮扶绿色通道,主动回应企业司法需求。健全“一站式”诉讼服务,依托“人民法院在线调解河北”、“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等网络平台,实现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网上保全、网上送达、网上调解、网上开庭等诉讼事务线上“一站式”办理。完善司法救助机制,对生产经营存在严重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依法提供司法救助。
      以上承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欢迎通过电话、邮箱提出您宝贵的意见建议。

电话:0316-7085027

邮箱:yqfyjiangchashi@163.com